指導監督地方國資工作簡報(第39期)
指導監督地方國資工作簡報(第39期)

文(wen)章來源:國務院國資委指導(dao)監督(du)地(di)方(fang)國資工作領導(dao)小組(zu)辦公室 發布時間:2015-03-12
指導監督地方國資工作
簡 報
第39期
遵循規律 探索路徑
提升國資監管效率和國企發展活力
南京市國資委
近年來,南京市國資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大力推進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突出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增強自我發展、創新發展能力
(一)推動重點企業發展。按照集團功能定位,南京市國資委組織各集團制定綜合改革方案,依據分業經營、集約發展、做精做專的原則,結合企業目前實際承擔的主要職責和潛在的發展優勢,研究明確了市屬集團的發展主業和三年發展戰略,成為投資管理、資產重組、任期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在此基礎上,研究確定了43家重點子企業,明確做優做強的主要路徑,制定或完善了三年發展規劃。
(二)推動投資運作模式創新。市屬國有企業主要承擔了軌道交通、路橋隧、保障房工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青奧場館和新興產業發展的投資與建設任務。面對經營性資產比例低、資本金到位率低、資產負債率高、擔保比例高的“兩低兩高”問題,以及日益收緊的金融監管政策,市國資委著力推動競爭性企業以資本為紐帶,通過合資合作、并購重組、風險投資、基金運作等方式,積極參與先導性、支柱性的重大產業項目投資,實現投資、運營、盈利、退出、再投資的滾動發展;功能性企業通過引入社會資本、擴大直接融資、加快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提升城市重點建設項目市場化運作水平,實現投資、建設、管理、還貸的良性循環。
(三)推動實施企業管理創新。一是推進子企業對標管理。目前,在22家重點子企業啟動實施了對標管理試點,明年將在所有43家重點子企業全面實施。二是推進績效管理。市國資委出臺國有企業經營績效考核指引,在市屬國有企業范圍內全面推行全員績效管理。三是推進信息系統建設。2013年,將推動市屬集團全部完成資源計劃信息系統(ERP)更新建設,用信息化保障管理制度化、流程化、標準化和企業資源優化配置。
(四)推動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市國資委將研發投入納入市屬集團和子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范圍,對研發創新投入超過營業收入3%的部分按兩倍視同考核利潤。鼓勵國有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信息化手段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和新興產業發展,鼓勵設立各類研發技術中心。鼓勵企業參與新產品新技術首購首用,積極發展創投公司和面向科技創新服務的各類金融業務,助推科技成果轉化。市國資委著手建立國有企業創新激勵機制,擬訂了《南京市國有科技創新型企業股權與分紅激勵試點實施辦法》。
二、突出國有資本放大功能,建立健全專業化的國有資產運營體系
(一)打造8大類市屬集團。近年來,市國資委開展市屬集團層面專業化重組,合并了功能同構的市屬集團,重組了定位不清的集團,形成金融、工業、城建、交通、商旅、住建、農業、文化等8大類16個定位清晰、分工合理、主業突出、管理專業的市屬集團。市國資委管理的市屬集團平均資產規模達到420億元。
(二)推進子企業合并重組。依托市公交總公司整合市屬公交企業資源組建市公交集團,市自來水公司改制成立市水務集團。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要求,全市共清理出22家黨政機關和33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所屬的83戶企業(含股權)。其中,正常經營的18戶企業(含股權)根據“產業相近、業務相關”原則,整體劃入相應市屬集團。
(三)壓縮集團管理層級。通過合并重組、關閉清算、股權劃轉等方式,紫金、交通、河西、安居、南京港和南部新城等7家市屬集團的實際管理層級已壓縮到三級。2013年底前,計劃完成另外5家市屬集團約60家三級以下企業的壓縮管理層級工作。
(四)加大資本運作力度。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我市國有資產證券化工作的意見》,將圍繞主業,推進上市公司市場化重組和主營業務板塊資產整體上市。市國資委推動運行狀況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實施增量改革為主的股份制改造,通過上市加快發展。對經營狀況不佳、不具備再融資能力的上市公司,通過剝離低效無效業務,注入優質業務資源,提高其融資和發展能力。優化組合優質資產資源,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發行各類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產品。
三、圍繞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兩會一層法人治理機制建設
(一)優化董事會結構和機制。截至目前,從行業和國資部門選派了14名專業人員作為外部董事進入市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負責加強公司戰略管理,規范公司制度和議事規則,確保重大事項充分論證、科學決策,支持、督促經理層做好經營管理工作。市屬集團全資子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制度。同時開展董事會報告制度和董事履職評價制度。
(二)規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市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市委組織部出臺了《關于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規范管理意見》,市委組織部、國資委出臺了《市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管理暫行規定》,對市屬國有企業干部管理工作進行了規范,解決了一批歷史遺留事宜。對新建市屬集團實施了領導職數管理和人員編制管理,領導職數一般為5-7人,集團本部人員一般為30-50人。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市國資委推動市屬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職業化、專業化、年輕化要求,以擇優、配強為導向,堅持民主、公開原則,把組織推薦與競爭上崗、市場化選聘結合起來,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不斷改進企業經理隊伍選拔任用機制。新組建的市屬集團全面實施了中層管理人員(含子企業負責人)競爭上崗和社會公開招聘,市屬集團新提任的中層管理人員競爭性選拔率已達到80%以上。
(四)提升監督管理能力。市國資委著力構建監事會、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三位一體”、統分結合、上下聯動、統籌管理的監督體系。同時,強化國有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對因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執行不力等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用人失察失誤的,按承擔責任相應扣減或停發薪酬,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執行國資監管制度不力、屢查屢犯的,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解決集體負責、個人無責的弊端。
四、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機制,不斷提升國資監管水平
(一)探索推進國資監管體系全覆蓋。一是明確三個“統一”。2012年,明確國資監管“統一資產統計、統一制度規范、統一出資人”,由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統一對市屬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文化類企業除外),并規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不得辦企業。二是分為三類監管。市國資委對市屬集團進行直接監管,對市級開發區管委會、各功能板塊指揮部所屬企業實行委托監管,對區縣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進行指導監督。三是穩步推進實施。目前,已全面完成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企業資產股權脫鉤工作,對仙林大學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青奧辦所屬的5家企業實施了委托監管,正在推進浦口新城的國有資產委托監管工作。
(二)創新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一是完善分類考核。將修訂出臺年度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的國有企業經營績效考核辦法,完善“一企一策”分類考核指標體系,并動態調整考核內容和辦法。對于競爭性企業重點考核創新能力、效益增長、投資回報;功能性企業重點考核項目建設、成本控制、公共服務質量。目前,經濟增加值(EVA)考核試點工作已經在部分子企業啟動。二是加大激勵力度。完善市屬國有企業薪酬管理辦法,實行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專項獎勵相結合的薪酬制度。堅持“業績與同行對標、薪酬與市場接軌”原則,加強業績審計,依據考核結果確定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崗位貢獻合理確定薪酬系數,拉開分配差距。允許符合條件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試點。對實行經濟增加值考核的企業試行業績增量獎勵。對任期考核優秀、貢獻突出的企業管理人員給予專項獎勵,加快培養使用。
(三)加強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監管。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強市屬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和規范國有股東行為的若干意見》,市國資委出臺了實施細則,立足履行好國有股東職責,從完善股東代表管理辦法、規范職權行使和決策行為、實行履職報告制度、發揮黨委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工作聯絡機制等方面,明確了具體監管要求和措施。目前,已對2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層人員進行了調整,提高了外部董事的比例;向個別出現問題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派駐了工作組,實施資產重組,調換公司主要負責人等。
(四(si))突出重大(da)(da)事項監管。一(yi)(yi)是加強母(mu)子公司(si)管控(kong)。將(jiang)重大(da)(da)事項的(de)(de)(de)決策權(quan)集(ji)(ji)中到市(shi)(shi)(shi)屬集(ji)(ji)團(tuan)層面。市(shi)(shi)(shi)屬集(ji)(ji)團(tuan)負責建(jian)立(li)和(he)(he)(he)完善(shan)投(tou)(tou)資、擔保、借(jie)款(kuan)、捐贈(zeng)等重大(da)(da)事項管控(kong)制(zhi)(zhi)度(du)(du),市(shi)(shi)(shi)屬集(ji)(ji)團(tuan)及子企(qi)業(ye)(ye)原則(ze)上不得為無(wu)產權(quan)關(guan)系企(qi)業(ye)(ye)、個(ge)人(ren)和(he)(he)(he)參股(gu)且無(wu)控(kong)制(zhi)(zhi)權(quan)的(de)(de)(de)企(qi)業(ye)(ye)提供擔保和(he)(he)(he)借(jie)款(kuan)。對外(wai)捐贈(zeng)由(you)市(shi)(shi)(shi)屬集(ji)(ji)團(tuan)統(tong)一(yi)(yi)進(jin)行(xing)(xing)。二是加強公司(si)章(zhang)程(cheng)(cheng)管理(li)。研究制(zhi)(zhi)訂市(shi)(shi)(shi)屬國(guo)有企(qi)業(ye)(ye)章(zhang)程(cheng)(cheng)修訂指(zhi)(zhi)引,組(zu)織(zhi)開展市(shi)(shi)(shi)屬集(ji)(ji)團(tuan)及其(qi)重點子企(qi)業(ye)(ye)章(zhang)程(cheng)(cheng)修訂工(gong)作,梳理(li)國(guo)有企(qi)業(ye)(ye)防范經(jing)營(ying)風(feng)險(xian)的(de)(de)(de)經(jing)驗教訓,將(jiang)法(fa)人(ren)治(zhi)理(li)機(ji)制(zhi)(zhi)、重大(da)(da)事項管控(kong)、母(mu)子公司(si)授分(fen)權(quan)等核心(xin)管理(li)要素內(nei)置到企(qi)業(ye)(ye)的(de)(de)(de)“憲(xian)法(fa)”中。三是加強財務監管。市(shi)(shi)(shi)委(wei)(wei)(wei)市(shi)(shi)(shi)政府出臺了《關(guan)于加強市(shi)(shi)(shi)屬國(guo)有投(tou)(tou)融(rong)資企(qi)業(ye)(ye)和(he)(he)(he)重大(da)(da)工(gong)程(cheng)(cheng)建(jian)設指(zhi)(zhi)揮部財務監督(du)管理(li)工(gong)作的(de)(de)(de)意見》,市(shi)(shi)(shi)國(guo)資委(wei)(wei)(wei)在財務負責人(ren)委(wei)(wei)(wei)派、銀行(xing)(xing)賬戶和(he)(he)(he)資金管理(li)、借(jie)款(kuan)管理(li)等方面出臺了一(yi)(yi)系列管理(li)制(zhi)(zhi)度(du)(du)。四(si)是完善(shan)投(tou)(tou)資后(hou)評價制(zhi)(zhi)度(du)(du)。通過(guo)(guo)建(jian)立(li)健全重大(da)(da)項目投(tou)(tou)資后(hou)評價制(zhi)(zhi)度(du)(du),落實企(qi)業(ye)(ye)決策和(he)(he)(he)經(jing)營(ying)全過(guo)(guo)程(cheng)(cheng)風(feng)險(xian)管控(kong)。
(供稿:江蘇省南京市國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