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發布時間:2017-04-15
各中央企業:
全國(guo)第(di)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已(yi)經圓滿結束。在“六五”普法期間,各中(zhong)央(yang)企業按(an)照黨中(zhong)央(yang)、國(guo)務院要求(qiu),緊緊圍繞改革(ge)發(fa)展(zhan)(zhan)中(zhong)心任(ren)務,深入開展(zhan)(zhan)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企業員工(gong)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bu)提高,為促進企業改革(ge)發(fa)展(zhan)(zhan)提供了有力的支(zhi)撐和保障(zhang)。
在“六(liu)五(wu)”普法(fa)工作中(zhong),各中(zhong)央企業(ye)涌現出一大批為法(fa)制宣(xuan)傳教育(yu)(yu)事業(ye)作出突出貢獻的(de)先(xian)進單位(wei)和先(xian)進個人。為鼓勵先(xian)進,進一步發(fa)揮(hui)法(fa)制宣(xuan)傳教育(yu)(yu)在促進企業(ye)依法(fa)經營(ying)管(guan)理(li)中(zhong)的(de)重要作用,國務院國資委決(jue)定,對中(zhong)國核(he)能電力(li)股(gu)份有限公司(si)等289個先(xian)進單位(wei)、湯敏(min)志等317名先(xian)進個人予以表彰(zhang)。
各中央企(qi)業要以受到表彰的先進單位和(he)先進個(ge)人為(wei)榜樣,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shi)八大和(he)十(shi)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jing)神,深(shen)入學(xue)習(xi)貫徹習(xi)近(jin)平總書記系列(lie)講話重(zhong)要精(jing)神,堅持與時俱進、開拓(tuo)創新,進一步推進法制宣傳教育,為(wei)中央企(qi)業改革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gong)獻。
附件:2011-2015年中央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名單
國 資 委
2015年12月22日(r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