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表彰2016—2017年度國資委直屬機關
青年五四獎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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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表彰2016—2017年度國資委直屬機關
青年五四獎章的通知
青年五四獎章的通知

文章來源(yuan):機關黨委 發布時(shi)間:2019-03-06
各廳局、改革辦、駐委紀檢組、直屬單位、部分京外企業在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
為紀念五四運動99周年,激勵廣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在國資委直屬機關各項事業中發揮關鍵作用、在本職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根據《國資委直屬機關青年五四獎章評選表彰辦法(試行)》,經報委領導同意,直屬機關黨委、人事局聯合開展2016—2017年度直屬機關青年五四獎章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
(一)直屬機關青年五四獎章標兵10名
(二)直屬機關青年五四獎章若干名
二、評選條件
(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定理想信念宗旨,對黨絕對忠誠,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廉潔自律,自覺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三)工作本領過硬,善于創新創造,矢志艱苦奮斗,在本職崗位上創先爭優并取得突出成績,能夠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四)曾獲得本部門或本行業等表彰獎勵。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的國資委直屬機關青年干部職工。
三、評選機構
評選活動由直屬機關黨委、人事局聯合主辦。主辦單位負責同志和辦公廳、監督一局、管理局、駐委紀檢組、委青年理論學習研究會、中央企業團工委的負責同志組成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直屬機關團委,具體負責評選活動的組織實施。
四、評選程序
(一)組織申報
1.各單位黨組織按照評選條件,堅持群眾路線,在充分醞釀、認真討論、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推薦人選。原則上每家單位推薦人選1名。
2.請于3月19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二份(附電子版)報評委會辦公室(直屬機關團委)。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二)審核評選
1.初審推選。評委會辦公室(直屬機關團委)召開直屬機關團委委員會議,按照“事跡為主,好中選優”的原則,根據評選條件和標準,進行資格審查,同時報直屬機關紀委審核后,推選出候選人建議名單。
2.評委會評選。在候選人建議名單的基礎上,評委會研究討論并投票,評選出青年五四獎章候選人若干名,其中得票數排在前10位的為青年五四獎章標兵候選人。
3.候選人公示。評委會辦公室將候選人名單在國資委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遇異議,評委會辦公室將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提交評委會。對于經核實確有問題的候選人,評委會將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4.上報審定。確定青年五四獎章標兵和青年五四獎章人選后,報直屬機關黨委、人事局審定。
(三)表彰獎勵
直屬機關黨委、人事局聯合印發表彰決定、授予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章。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評選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把關,深入挖掘先進典型,確保評選表彰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嚴格標準程序。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進行評選,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自下而上進行推選,要堅持面向基層、優中選優,真正把成績突出、群眾擁護、組織認可的先進典型選樹起來。
(三)發揮典型示范作用。要以此次評選表彰活動為契機,進一步營造發現典型、宣傳典型、學習典型的良好氛圍,引導廣大青年立足崗位創先爭優。
聯 系 人:徐 威 蔣 怡
聯系電話:63193776 63193076
電子郵箱:tuanwei@sasac.gov.cn
直屬機關黨委
2018年3月2日
【責任編輯:斕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