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轉型知識方法系列之七:新型能力的建設(上)識別、分解與組合
數字化轉型知識方法系列之七:新型能力的建設(上)識別、分解與組合

發布時間(jian):2021-12-23
組織應將新型能力建設作為貫穿數字化轉型始終的核心路徑,通過識別和策劃新型能力(體系),持續建設、運行和改進新型能力,支持業務按需調用能力以快速響應市場需求變化,從而加速推進業務創新轉型,獲取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建設總體框架主要包括新型能力的識別、新型能力的分解與組合、能力單元的建設、新型能力的分級建設等內容, 本文介紹新型能力的識別與新型能力的分解與組合部分。
一、新型能力的識別
組織應圍繞其發展戰略,充分考慮影響轉型的內外部因素和環境變化,明確與其戰略相匹配的可持續競爭合作優勢需求,系統策劃業務架構和業務場景,并參考T/AIITRE 10002—2020中第5章,給出的價值效益分類體系(詳見數字化轉型知識方法系列之二),進一步策劃價值創造和價值分享模式,提出價值體系優化、創新和重構的總體需求。
組織應按照價值體系優化、創新和重構的總體需求,依據T/AIITRE 10001—2020中5.3給出的新型能力的主要視角(詳見數字化轉型知識方法系列之六),從與價值創造的載體有關的能力,與價值創造的過程有關的能力等方面,系統開展新型能力識別與策劃,明確新型能力建設的總體需求,提出擬打造的新型能力(體系)。
二、新型能力的分解與組合
新型能力分(fen)解與組(zu)合過程如(ru)圖1所示。
圖1 新型能力分解與組合過程
一是以發展戰略中的競爭合作優勢、業務場景、價值模式等需求為輸入,參考價值效益分類體系,分析并確定價值體系優化、創新和重構的總體需求,在此基礎上參考與價值創造的載體、過程、對象、合作伙伴、主體、驅動要素等新型能力的主要視角,識別并確定新型能力建設的總體需求。
二(er)是(shi)參考(kao)組織主體(ti)、價值(zhi)活動客體(ti)、信息(xi)物(wu)理空間等新型能(neng)力(li)分(fen)解(jie)的(de)主要視(shi)角,對新型能(neng)力(li)建設的(de)總體(ti)需求進行(xing)逐級(ji)分(fen)解(jie)和細化,將各新型能(neng)力(li)及相對應(ying)的(de)價值(zhi)效益需求分(fen)解(jie)至不能(neng)或不必(bi)再分(fen)解(jie)為止,這(zhe)些(xie)細分(fen)的(de)新型能(neng)力(li)應(ying)對應(ying)明(ming)確的(de)組織邊界(jie)、價值(zhi)活動、基礎設施與資源環境。
【本部分節選自T/AIITRE 10002—2020《數字化轉型 價值效益參考模型》標準原文“6.3基于能力分解實現價值分解的主要視角”部分】
6.3基于能力分解實現價值分解的主要視角
組織應參考組織主體、價值活動客體、信息物理空間等三個視角,系統開展新型能力的系統分析、逐級分解,包括但不限于:
a) 充分考慮建設和運用能力的組織主體,明確新型能力所涉及的組織邊界。在新型能力分解過程中,系統分析個人/崗位、部門/團隊、組織、生態圈等組織主體相關方面,按照所對應的組織層級和范圍等開展新型能力的分解。
b) 充分考慮能力賦能的價值活動客體,明確新型能力所涉及的主要價值活動。在新型能力分解過程中,系統分析需求定義、產品研制、交易/交付、服務、循環利用/終止處理等價值活動客體相關方面,按照所對應的業務體系和業務活動等開展新型能力的分解。
c) 充分考慮支撐能力的信息物理空間,明確能力建設和運用所涉及的基礎設施和資源環境。在新型能力分解過程中,系統分析硬件、軟件、網絡、平臺等信息物理空間相關方面,按照所對應的基礎設施和資源環境等開展新型能力的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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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san)是(shi)以能(neng)(neng)力(li)(li)單元(yuan)承載不能(neng)(neng)或不必再分解的(de)新型能(neng)(neng)力(li)(li),根據新型能(neng)(neng)力(li)(li)和(he)相應(ying)的(de)價值效益(yi)需求,從過程維(wei)(wei)、要素(su)維(wei)(wei)、管(guan)理(li)維(wei)(wei)三(san)方面(mian)系統策劃和(he)構建能(neng)(neng)力(li)(li)單元(yuan)。過程維(wei)(wei)包(bao)括策劃、支持、實(shi)施與運(yun)(yun)(yun)行(xing)(xing)、評測和(he)改進等(deng)子維(wei)(wei)度,明確(que)能(neng)(neng)力(li)(li)建設、運(yun)(yun)(yun)行(xing)(xing)和(he)優化(hua)(hua)(hua)的(de)過程管(guan)控機制(zhi);要素(su)維(wei)(wei)包(bao)括數(shu)據、技術、流程和(he)組織(zhi)等(deng)子維(wei)(wei)度,明確(que)能(neng)(neng)力(li)(li)建設、運(yun)(yun)(yun)行(xing)(xing)和(he)優化(hua)(hua)(hua)的(de)系統性解決方案;管(guan)理(li)維(wei)(wei)包(bao)括數(shu)字化(hua)(hua)(hua)治理(li)、組織(zhi)機制(zhi)、管(guan)理(li)方式和(he)組織(zhi)文化(hua)(hua)(hua)等(deng)子維(wei)(wei)度,明確(que)能(neng)(neng)力(li)(li)建設、運(yun)(yun)(yun)行(xing)(xing)和(he)優化(hua)(hua)(hua)的(de)治理(li)體系。
圖2 能力單元
【T/AIITRE 10002—2020《數字化轉型 價值效益參考模型》標準原文中,能力單元是實現價值效益的能力載體,可由過程維、要素維、管理維共同定義,本部分節選“6.4.4管理維”部分】
6.4.4 管理維
管理維包括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和組織文化等子維度,明確能力建設、運行和優化的治理體系保障機制,主要活動包括但不限于:
a) 持續提升數字化領導力,統籌優化人才、資金等資源配置,創新自適應、自組織、自優化的組織結構,建立基于“經濟人”“社會人”向“知識人”“合伙人”假設轉變的員工賦能機制、利益分享機制和組織文化等;
b) 通過持續推進數字化治理、組織機制、管理方式和組織文化之間協調優化和互動創新,推動管理模式的迭代優化升級,完善新型能力打造和價值創造的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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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根據業務創新轉型和特定(ding)價值(zhi)(zhi)效益(yi)(yi)需(xu)求,分(fen)析并確定(ding)能(neng)夠(gou)支撐獲取預期價值(zhi)(zhi)效益(yi)(yi)成效的(de)細(xi)分(fen)能(neng)力(li)對(dui)應的(de)能(neng)力(li)單(dan)元(yuan)集合(he)(he),參考能(neng)力(li)單(dan)元(yuan)組合(he)(he)范式,基于價值(zhi)(zhi)流(liu)、信息(xi)流(liu)等(deng)構建(jian)相關細(xi)分(fen)能(neng)力(li)對(dui)應能(neng)力(li)單(dan)元(yuan)之(zhi)間的(de)相互協(xie)同和協(xie)作(zuo)關系,構建(jian)形成面(mian)向特定(ding)價值(zhi)(zhi)效益(yi)(yi)的(de)能(neng)力(li)單(dan)元(yuan)組合(he)(he)。
【T/AIITRE 20001—2020《數字化轉型 新型能力體系建設指南》標準原文中,基于能力單元組合的新型能力協同范式包含通則、獨立型的能力節點、實現能力節點流程型協同的能力流、實現能力節點網絡型協同的能力網絡、實現能力節點生態型協同的能力生態等內容,本部分節選“6.3.1通則”部分】
6.3.1 通則
根據業務創新轉型和特定價值效益需求所構建的能力單元組合,承載了各能力單元對應的、支持獲取預期價值效益的相關細分能力,并可支持和推動相關細分能力之間形成相互協同和協作關系。能力單元組合的方式不同,其所承載細分能力之間將形成不同類型的協同和協作關系。
依據T/AIITRE 10002—2020中6.5提出的獨立能力單元、流程型能力模塊、網絡型能力模塊、生態型能力模塊等四種能力單元組合范式,即能力模塊的四種類型,新型能力協同范式也可分為獨立型、流程型、網絡型、生態型,分別對應能力節點、能力流、能力網絡、能力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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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基于能力單元組合推動新型能力的協同建設,推進新型能力的模塊化、數字化和平臺化,支持能力節點(如某央企通過互聯網平臺,協調多方智力資源,打造并反復調用研發能力,柔性應對各類研發需求,極大提高研發效率)、能力流(如某制衣企業將參數識別、定制版型等能力節點數字化、模塊化、模型化,打造基于能力節點上下游聯動的能力流,實現供應鏈各相關環節的價值鏈線性整合和整體效益提升)、能力網絡(如某互聯網企業基于中臺,構建了基于能力節點、能力流網絡化動態協同的能力網絡,實現以需求為牽引的價值網絡多樣化創新)、能力生態(如某互聯網企業探索基于開源社區,構建、運行和自學習優化能夠實現自我進化、創新涌現的能力生態,基于能力在線認知協同,實現生態合作伙伴價值共建、共創和共享)等類型新型能力的不斷發展進化。
六(liu)是服務于戰略實現,支持價值體系優化、創新和重構,建(jian)設覆(fu)蓋(gai)全組織(zhi)(企(qi)業(ye))的能力(li)(li)單元(yuan)組合的集合,承載組織(zhi)(企(qi)業(ye))全部(bu)新型能力(li)(li),構建(jian)形成新型能力(li)(li)體系。
內容來源于團體標準T/AIITRE 10002—2020《數字化轉型 價值效益參考模型》、T/AIITRE 20001—2020《數字化轉型 新型能力體系建設指南》。
【責任編輯:李沐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