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ru)何開展分類授權(quan)、分類監管?
發布時間:2022-05-14 08:23:43
留(liu)言詳情(qing)
姓名: | 提問時間: | 2022-05-13 17:32:03 | |
標題: | 如何開展分類授權、分類監管? | ||
內容: | 各地方國資委對其監管企業該如何開展分類授權、分類監管?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對所出資企業又該如何開展分類授權、分類監管? |
回復詳情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2-05-14 08:23:43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根據近日召開深化國有企業分類改革專題推進會上,企業交流發言的相關內容,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一是各地國資委要著力深化分類授權放權,結合企業不同功能分類,提升授權放權的精準性,堅持權責對等、放管結合、動態調整,定期評估授權放權效果,確保各項權利授得出、接得住、行得穩。 二是各地國資委要充分發揮分類考核“指揮棒”作用,建立健全符合企業功能定位的分類考核制度,形成導向清晰、遠近結合的業績考核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合理、符合不同類別企業實際的薪酬分配制度。 三是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集團公司也要對所出資企業加強分類管控、分類考核、分類監管,關鍵就是要強化在同一類別內的可比性,使競爭更加公平。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責任編輯(ji):王占(zhan)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