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衡量考核中央企業的高質量發展?怎(zen)么(me)樣(yang)才(cai)能引(yin)導、指導中央企業更好地實現高質量發展?
發布時間:2020-03-18 14: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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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應該如何衡量考核中央企業的高質量發展?怎么樣才能引導、指導中央企業更好地實現高質量發展? | ||
內容: | 國資委剛剛公布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突出了高質量發展的考核要求。請問,應該如何衡量考核中央企業的高質量發展?怎么樣才能引導、指導中央企業更好地實現高質量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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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0-03-18 14:28:47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是剛剛修訂出臺的。這個《辦法》最大的特點就是貫徹落實新的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具體來講,更加突出了四個方面的考核: 一是更加突出了效率效益的考核。對商業類企業,除了保留原來的經濟增加值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的指標以外,年度的考核指標用凈利潤代替了原來的利潤總額,任期的考核指標用全員勞動生產率代替了原來的總資產周轉率,這種變化是為了更好地衡量生產要素投入產出的效率。 二是更加突出了創新驅動的考核。對工業類企業和科技進步要求比較高的企業,突出考核科研投入、產出以及科研成果轉化,把研發投入視同利潤,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對科研創新取得的重大成果,在考核當中也予以加分。 三是更加突出了實業主業的考核。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加強壓縮管理層級、減少法人戶數、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這些指標的考核,把去產能的任務納入到業績的責任書里面。另外,“一企一策”地確定企業負債率的考核,引導企業嚴控非主業投資和經營業務,聚焦實業,做強主業。 四是更加突出了服務保障的考核。對于承擔政府采購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企業,加強了重點保障任務的考核。對公益類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重點考核產品服務質量和保障能力。 這個新的考核辦法從今年開始全面實施,應該說對中央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一定會起到一個重要的指揮棒作用。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