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依法推進(jin)國資監(jian)管職能(neng)轉變工作開展情況如何?
發布時間:2020-04-10 08:47:06
留(liu)言詳(xiang)情(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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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國資委依法推進國資監管職能轉變工作開展情況如何? | ||
內容: | 國資委依法推進國資監管職能轉變工作開展情況如何? |
回復詳情(qing)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0-04-10 08:47:06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國資委依法推進國資監管職能轉變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厘清權責邊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明確了規劃與投資監管、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改革改組等9大類36項權責事項,依法明確國資監管職責范圍,嚴格規范履職方式和流程。 二是突出“放管結合”。制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中央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進一步精簡下放監管事項、優化監管方式,切實增強企業活力。突出管資本重點職能,強化投資規劃、資本運作和考核分配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研究起草中央企業公司章程指引、落實董事會職權試點工作等相關文件,注重通過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 三是強化責任追究。制定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辦法,推動中央企業建立相關制度和工作體系。深入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及違規責任追究。 四是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初步建成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對中央企業集團層面“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規則、清單、程序實現實時在線監管,投資、考核分配等工作初步實現動態監測與展示,國資監管效能進一步提升。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責(ze)任(ren)編(bian)輯:陳(chen)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