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監管法(fa)規制(zhi)度體(ti)系建設情況如何?
發布時間:2020-04-03 10:15:47
留言詳情
姓名: | |||
標題: | 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情況如何? | ||
內容: | 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情況如何? |
回復詳(xiang)情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0-04-03 10:15:47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2018年,國資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國資監管法治機構建設,在依法全面履職、完善法規體系、健全決策機制、強化權力監督、有效化解矛盾、開展法治宣傳、促進依法治企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國資國企法治建設邁出新步伐。 一是加強重點領域國資監管立法。圍繞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中心工作,編制國資委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列入立法項目21項。全年出臺《關于中央企業規范實施企業年金的意見》等規章規范性文件14件。截至目前,國資委現行有效規章27件、規范性文件209件,系統完備、科學有效的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二是嚴格規范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和《規章制定程序條例》,修訂國資委立法工作規則,強化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細化公開征集項目建議、完善溝通協商機制、開展評估等環節,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對嚴控發文數量、嚴格發文程序、加強合法性審核等提出明確要求。全年開展規章規范性文件法律審核48件次,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 三是持續開展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開展涉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同時對不適應國資監管新要求的文件一并清理,共廢止失效15件,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四是積極參與國家重點立法。開展《公司法》修改問題研究,配合做好《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修改工作。在《審計法》《資源稅法》《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過程中,充分反映相關意見建議。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責(ze)任(ren)編(bian)輯:陳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