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司是(shi)否適用32號令(ling)的問(wen)題
發布時間:2019-12-13 13:43:49
留言詳(xiang)情
姓名: | 刁翔宇 | ||
標題: | 關于我司是否適用32號令的問題 | ||
內容: | 國資委,您好我們是一家深圳的公司,國資委間接持有我們公司約48的股權。現在我們公司的下屬子公司(我們持有該子公司60的股權),想請問如果我們的子公司轉讓股權,是否需要適用32號令?盼復,謝謝! |
回復(fu)詳情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19-12-13 13:43:49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中規定適用范圍包括: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轉讓其對企業各種形式出資所形成權益的行為,您咨詢的子公司轉讓股權問題,還要看該公司是否是國有實際控股企業,如果是實際控股,就適用該辦法。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