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guo)有股權(quan)作價出資(zi)給非國(guo)資(zi)企業是否需要進場交易?
發布時間:2021-11-26 1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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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茜 | 提問時間: | 2021-11-13 15:18:07 |
標題: | 國有股權作價出資給非國資企業是否需要進場交易? | ||
內容: | 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有關國有股權作價出資給非國資企業的相關問題。具體如下: 1、根據《國有資產法》的規定,國有企業可以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請問非貨幣財產是否包括國有股權,即國有股權是否可以作價出資? 2、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股權作價出資,需要辦理股權轉讓的法定手續。根據32號令,國有產權轉讓需要進場交易并征集不特定市場主體競拍,請問國有股權向特定的非國資企業作價出資所涉及到的國有股權轉讓手續是否適用32號令并需要進場交易?如需進場交易,如何保證出資對象特定化? 3、根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股東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資的,可以非公開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在國資股為非上市股份的情況下,可否類推適用該規定?如適用,需要國有股東提供哪些審核材料? |
回復詳情(qing)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1-11-26 11:11:38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國有企業以所持企業股權作價出資,應當履行企業對外投資論證決策工作程序,并按照《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12號)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責任(ren)編輯:伍全(q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