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qi)業(ye)國有產權無(wu)償(chang)劃轉管(guan)理(li)暫行辦法》適用哪些情形?
發布時間:2021-11-05 11:27:57
留(liu)言詳情
姓名: | 周東輝 | 提問時間: | 2021-10-21 17:12:30 |
標題: |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適用哪些情形? | ||
內容: | 您好!請問按照《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若被劃轉企業并非國有獨資企業(有兩家國有獨資企業股東,有一家民企股東),可否將兩家國有獨資企業股東所持股權無償劃轉給其他國有獨資企業?即《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是否適用上述情形?謝謝! |
回復詳情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1-11-05 11:27:57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關于印發<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5〕239號)規定: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是指企業國有產權在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之間的無償轉移。國有獨資企業之間可以無償劃轉所持有的國有產權(包括持有的非國有獨資企業產權)。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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