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國(guo)家出(chu)資企(qi)業下(xia)屬子(zi)企(qi)業增資價(jia)格問題
發布時間:2019-12-28 09: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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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羅玲 | ||
標題: | 同一國家出資企業下屬子企業增資價格問題 | ||
內容: | 您好!《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在“增資企業和投資方均為國有獨資或國有全資企業”的等四種情形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章程履行決策程序后,可以依據評估報告或最近一期審計報告確定企業資本及股權比例。” 請問:就同一國有出資企業下屬全資子企業參與另一全資子企業增資情形(均為有限責任公司),增資的價格必須不低于增資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每股凈資產價格,還是可以為1元/股?期待您的答復,非常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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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19-12-28 09:19:50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增資價格原則上應依據評估或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確定。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