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如何深化混合所有制(zhi)改革?
發布時間:2018-12-14 09: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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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陳希 | ||
標題: | 國資委如何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 ||
內容: | 國資委如何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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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18-12-14 09:54:19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收悉,根據肖亞慶答記者問的內容,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指所有的國有企業、中央企業都要搞混合所有制,適合于搞的就搞混改,適合于控股的就控股,適合于百分之百的就百分之百的國有股。所以,宜混則混,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國有企業不一定控股,也可以參股。總之,在實踐中不是一混就靈,混改是重要舉措,但不是唯一的,在推進過程中一定要沿著中央指明的正確方向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 首先,適合在三四級企業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就在三四級搞,有的企業希望層級再進一步升高,要根據實踐的發展和效果來看。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讓各個股東方、利益方都得到利益。參與的市場主體和資方的主體如何在公司治理上能夠真正像混合所有制這種制度安排參與,既能夠確實既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也要保證各個參與主體能夠得到期望的符合市場要求的回報,在這方面要進一步嘗試。混合所有制改革還要通過一定的時間帶來實際效果。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