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qi)(qi)業防范金融(rong)風險對于(yu)央企(qi)(qi)的改革(ge)會有什么影響(xiang)?
發布時間:2019-01-23 08: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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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肖遠 | ||
標題: | 中央企業防范金融風險對于央企的改革會有什么影響? | ||
內容: | 中央企業在防范金融風險方面取得很多進步,對于央企的改革會有什么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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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19-01-23 08:22:08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風險防范和改革是相輔相成的,如果改革的力度加大,有利于防范風險,同時在防范風險方面取得的成績,為我們進一步深化改革也創造了條件,2018年國資委會繼續加大國有企業的改革力度,特別是在運行機制上,包括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在布局結構上,在國有資產的監管體制上,在培育企業家隊伍等方面會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剛才講防范風險取得的成績,特別是杠桿率下降了0.4個百分點,2017年全年中央企業沒有發生債券違約的問題。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