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du)資(zi)公司(si)增資(zi)后仍為國有控股企(qi)業是否需職工安置?
發布時間:2021-10-28 15:03:09
留言詳情
姓名: | 陳小姐 | 提問時間: | 2021-09-25 17:25:46 |
標題: | 國有獨資公司增資后仍為國有控股企業是否需職工安置? | ||
內容: | 請問增資企業為國有獨資公司時,通過增資擴股后仍為國有控股公司,因增資企業在增資前后一直按照公司制管理,請問是否適用《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60號)等改制文件?若此種情形適用上述改制文件,是否需要在增資前制定職工安置方案? |
回復詳(xiang)情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1-10-28 15:03:09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國有企業改制,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改制相關政策文件規定開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有關規定,國有獨資公司改為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屬于企業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業職工的,應當制定職工安置方案,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責(ze)任編輯(ji):伍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