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you)企業和(he)民營企業如何進(jin)一步拓展合作(zuo)方式?
發布時間:2020-02-19 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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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如何進一步拓展合作方式? | ||
內容: | 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如何進一步拓展合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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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0-02-19 09:07:02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根據肖亞慶同志在亞布力年會上的講話精神,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之間存在著許多發展的共同點,存在著許多利益的契合點,蘊含著大量的合作機遇,擁有廣闊的合作空間。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11月1日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的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黑龍江時指出的“要對東北全面振興提出的新的要求”,不僅僅是對黑龍江,也不僅僅是對民營企業的要求,中央企業、國有企業、國資委也應當率先貫徹落實好。 國務院國資委真誠地歡迎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各類所有制企業,積極參與到中央企業改革發展進程中,共同探索各種所有制經濟深度合作的途徑和辦法,發揮各自優勢、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同時,我們也支持鼓勵中央企業通過股權合作、項目合作等多種方式,參與到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的發展中,形成相互學習、相互借鑒,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發展格局。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