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連續三年(nian)虧(kui)損違(wei)反什(shen)么(me)規定?
發布時間:2019-12-21 08: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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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領導人 | ||
標題: | 國企連續三年虧損違反什么規定? | ||
內容: | 國企連續三年虧損違反什么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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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19-12-21 08:03:59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2015年12月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促進中央企業增效升級,聽取監事會對央企監督檢查情況匯報。 該會議確定,對不符合國家能耗、環保、質量、安全等標準和長期虧損的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實行關停并轉或剝離重組,對持續虧損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采取資產重組、產權轉讓、關閉破產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處置“僵尸企業”,到2017年末實現經營性虧損企業虧損額顯著下降。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