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中央企業法治建設培訓班的通知
關于舉辦中央企業法治建設培訓班的通知

文(wen)章來源:培訓中心 發布(bu)時間(jian):2019-08-29
各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luo)實全面依法(fa)(fa)治(zhi)(zhi)國戰略部(bu)署,進一(yi)步(bu)提升中央(yang)企業(ye)依法(fa)(fa)治(zhi)(zhi)理、合規經營和防范法(fa)(fa)律風險的能力水平,大力推進法(fa)(fa)治(zhi)(zhi)央(yang)企建設,國務院國資委干部(bu)教(jiao)(jiao)育(yu)培訓(xun)中心(xin)(xin)(以(yi)下簡稱干教(jiao)(jiao)中心(xin)(xin))和政策法(fa)(fa)規局將在京舉(ju)辦中央(yang)企業(ye)法(fa)(fa)治(zhi)(zhi)建設培訓(xun)班。現將有關事項通(tong)知如下:
培訓時間、地點
時間:2018年9月10日-14日。9月9日13:00-19:00報到。
地點:國電置(zhi)業有限公司北京昌平中心
二、培訓對象
中央企(qi)業(ye)集團總部及二級企(qi)業(ye)領導班(ban)子(zi)成員(yuan)。每(mei)個(ge)中央企(qi)業(ye)限報(bao)2—3人(ren)(ren),集團總部人(ren)(ren)員(yuan)優先,共180人(ren)(ren),報(bao)滿為止。
三、培訓內容及方式
培訓內容(rong)主要包括:習近平總書記(ji)關(guan)于全面依法(fa)(fa)治(zhi)國戰略重要論述、《憲法(fa)(fa)》解(jie)讀、世界一流企(qi)業(ye)法(fa)(fa)治(zhi)建設、中(zhong)央企(qi)業(ye)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fa)(fa)治(zhi)央企(qi)建設第一責任人經驗交流、企(qi)業(ye)合規管理(li)、境外法(fa)(fa)律(lv)風險防(fang)范管理(li)、企(qi)業(ye)知識產權(quan)管理(li)和企(qi)業(ye)并購(gou)重組(zu)中(zhong)的法(fa)(fa)律(lv)風險防(fang)范等(deng)。
培訓班擬(ni)聘請最(zui)高(gao)人(ren)民法院、國(guo)務院有(you)關部(bu)委等相關部(bu)門(men)領導,中央(yang)企(qi)(qi)業(ye)負責人(ren)及總法律(lv)顧問、知名法律(lv)專家教授(shou)等主講。培訓方式以課堂授(shou)課為主,輔以企(qi)(qi)業(ye)案例分析、交流答疑(yi)、小(xiao)組(zu)討論(lun)等互動方式。
學習期滿,頒發結(jie)業證書。
四、培訓費用
學員食宿統一安排,培訓及(ji)食宿費用由(you)財政專項經費負擔。交通費自理(li)。
五、有關要求
(一)請各中央企(qi)業結合本(ben)企(qi)業培訓計劃和實際需(xu)求組(zu)織報(bao)名工作。
(二(er))請(qing)于8月31日前將報(bao)名回執加(jia)蓋(gai)公章后傳(chuan)真至(zhi)干教中心,傳(chuan)真后請(qing)務必電(dian)話確(que)認,同時將報(bao)名表電(dian)子(zi)版(ban)發至(zhi)電(dian)子(zi)郵(you)箱(xiang):gnpx3@tcsasac.com。
(三)請(qing)參加培(pei)訓(xun)人員提前安排好工(gong)作,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允(yun)許請(qing)假,以確保(bao)培(pei)訓(xun)效(xiao)果。
(四)報到地(di)點:國電置業中心202號樓一層大(da)廳,學員報到時請務必(bi)攜帶(dai)身份證(zheng)和本通知復印(yin)件。如需打印(yin)報名表或獲(huo)得更多(duo)資(zi)訊,請登陸國務院(yuan)國資(zi)委(wei)干部教育(yu)培訓網(wang)www.tcsasac.com查詢。
干教中心聯系人:徐 晨(chen)、陳 京、付 顥
電話:010-64471688、64471611、64471615
傳真:010-64471630
附件:1.中央企業法制建設報名回執
國(guo)務院國(guo)資(zi)委干部教育培(pei)訓(xun)中心 國(guo)務院國(guo)資(zi)委政策法規局
2018年7月20日
【責任編輯: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