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14年第四期新企業會計準則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關于舉辦2014年第四期新企業會計準則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文章來(lai)源:干部教育培訓(xun)中心 發布時間:2015-10-08
各(ge)中央企業,各(ge)省(sheng)、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hua)單列市和新疆(jiang)生產建設(she)兵團國資委,各(ge)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2014年財(cai)政部頒布的新企(qi)業(ye)會(hui)計準則(ze),規范國(guo)有(you)企(qi)業(ye)財(cai)務管理行為,提高國(guo)有(you)企(qi)業(ye)財(cai)務報表質量(liang)和(he)增(zeng)強會(hui)計信息透明度,國(guo)務院國(guo)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與上海國(guo)家(jia)會(hui)計學院聯合舉辦2014年第四期(qi)新企(qi)業(ye)會(hui)計準則(ze)專題培訓班。現將有(you)關事(shi)項通知如(ru)下(xia):
一、培訓背景
2014年,財(cai)(cai)政部結合十(shi)八屆(jie)三中全會精神(shen)和中央關于(yu)(yu)全面深化(hua)改革部署,陸續(xu)修訂或新發布(bu)了七個具體會計準(zhun)則(ze)(ze)(ze),此舉保持了我國(guo)企業(ye)會計準(zhun)則(ze)(ze)(ze)與國(guo)際財(cai)(cai)務報告準(zhun)則(ze)(ze)(ze)的持續(xu)趨(qu)同,這(zhe)是(shi)我國(guo)2006年以來最大一(yi)次企業(ye)會計準(zhun)則(ze)(ze)(ze)改革,新準(zhun)則(ze)(ze)(ze)于(yu)(yu)2014年7月1日起在所(suo)有執行(xing)企業(ye)會計準(zhun)則(ze)(ze)(ze)的企業(ye)范圍內(nei)施行(xing)。
二、培訓對象
(一)中央企(qi)業及其所屬(shu)企(qi)業總(zong)會(hui)計師、財務(wu)部門負責人(ren)及其他高級財務(wu)管理人(ren)員。
(二)地方(fang)國(guo)有企業(ye)總(zong)會計師、財務部門負責人及其他(ta)高級財務管理人員。
三、培訓課程與師資
(一)培訓課(ke)程:
1.財稅體(ti)制改革(ge)政策(ce)解讀
2.新發布或修訂的七個具體會計準則講解
3.企業會計準則在執行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培訓師資:財政部有關領導,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高校專家教授等。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10月29日報到(24小時報到)。
(二)培訓地點: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每人3800元。食宿統一安排,住宿費每天190元,餐費每天105元,費用自理。付費方式為現金或刷卡。
六、培訓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請各中央企業接到通知后,根據需求統一組織本集團及所屬企業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各地方國資委可將本通知轉發給所監管企業,根據需求統一組織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二)計劃招生150人,以報名先后為序,額滿為止。報名3人以上的單位,請提前與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
(三)報名流程:
第一步,請各集團(地方國資委)將報名表(見附件1)加蓋公章后于10月24日前傳真至010-64471691。
第二步,請登陸,點擊本培訓通知,在通知最下端點擊“現在報名”,按提示進行學員網上注冊報名。
(四)名單經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匯總審定,無特殊情況不能更改,不再另行確認。參加培訓人員請提前安排好工作,報名后如有人員變化,請提前電話告知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七、其他事項
(一)報到地點為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注冊中心(路線圖見附件2),前臺電話:021-69768000轉139。
(二)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人:田好、尹常彬。電話:010-64471671、64471659。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聯系人:趙婷、姚凡。電話:021—69768080,69768716。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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