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是國有獨資特大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擁有一萬四千余名員工。自1969年開通運營中國第一條地鐵線路――北京地鐵1號線以來,積累了39年的客運組織和安全運營經驗。目前負責運營北京地鐵1號線、2號線、13號線、八通線、5號線、10號線、奧運支線、機場線,運營里程200公里。按照優先發展軌道交通的建設規劃,2015年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里程將達到561公里,承擔的客運量占北京市公交運輸總量的50%以上。北京地鐵公司迎來了跨越式發展的戰略機遇期。人力資源是北京地鐵公司持續、協調發展的第一資源,公司真誠的邀請有才能、有責任感、追求上進的社會各界優秀人才加盟,公司將提供優厚的薪酬待遇、穩定的工作環境、廣闊的事業發展空間。
一、招聘職位
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法規部副部長: 1人
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法規部法律事務崗: 1人
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法規部經濟合同崗: 1人
二、招聘形式
社會公開招聘
三、基本條件(詳見職位說明書)
1、法規部副部長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3)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國家律師資格證書,并具有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
2、法規部工作人員(法律事務崗、經濟合同崗)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3)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國家律師資格證書;
上述崗位均要求: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對公共交通及地鐵主要業務有所了解;身體健康,北京市戶口。
四、招聘流程
1、法規部副部長
(1)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下載并填寫報名表格,于2008年4月11日至13日(9:00-16:00),到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西城區西直門外大街2號地鐵大廈一層106室)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攜帶填寫好的《法規部副部長公開招聘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上述材料復印件(A4紙)和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材料不全者恕不接受報名。
(2)筆試。擬定于2008年4月18日對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統一進行筆試。
(3)面試考評和綜合心理素質測評。擬定于2008年4月22日對筆試合格的前5名人員進行面試和心理素質測評(若該職位筆試合格人員少于5名時,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對該職位繼續進行招聘)。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實際能力。
(4)考察(4月下旬)。根據面試考評成績、綜合心理素質測評及評價報告,第一名確定為法規部副部長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地鐵公司黨委組織部對法規部副部長人選進行組織考察,若第一名人選不符合要求,考察第二名人選,如仍不能列為擬任人選,該職位空缺。
(5)公示。在考察的基礎上,由地鐵公司黨委研究確定任用法規部副部長人選,并按規定程序進行公示,公示需在其原所在單位進行,公示期為7天。
2、法規部工作人員(法律事務崗、經濟合同崗)
(1)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下載并填寫報名表格,于2008年4月7日前將《法規部一般管理崗位公開招聘報名表》發至bjsubway@hr.51job.com經初步審查后,在前程無憂網進行在線測試,測試合格者電話通知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2)筆試。擬定于2008年4月18日對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統一進行筆試。
(3)專業面試和無領導小組面試:擬定于2008年4月22日對每個崗位筆試前8名應聘者進行專業面試和綜合素質無領導小組面試。
(4)背景調查。對每個崗位綜合成績第一名的學歷、身份證件、工作經歷的真實性進行核實。
(5)錄用。每個崗位綜合成績第一名確定為錄用人選。若第一名人選不符合要求,遞補第二名人選,如仍不能列為擬任人選,該職位空缺。
特別提示: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上述三個崗位中的一個,多報者概不受理。現場報名時間以本啟示為準,筆試、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副部長崗位咨詢電話: 62293725 王先生
一般管理崗位咨詢電話:62293817 韓女士
北京地鐵運營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法規部副部長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法規部一般管理崗位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各職位說明書及招聘條件
一、法規部副部長
招聘人數:1名
招聘單位: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招聘范圍:社會公開招聘
崗位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及領導的指示精神。
2.負責草擬、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負責參與企業的改制改組或資產重組、處置。
4.負責參與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5.負責組織或參與仲裁和法律訴訟。
6.負責經濟合同管理工作。
7.負責建立健全防范法律風險的各項規章制度。
8.負責起草、完善法律法規相關規章制度,合同管理、合同授權委托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對外投資合作管理、資產處置、招投標管理、知識產權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
9.負責法制文化建設,與有關部門一起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工作。
10.負責企業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招聘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符合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工作經驗,熟知國家法律法規,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高尚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管理協調能力、組織執行能力、創新工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民主作風和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品行端正,忠誠企業,甘于奉獻,能夠承受較大工作壓力。
4. 能夠堅持依法辦事,正確行使權力,遵守黨紀國法,做到清正廉潔。無任何不良記錄。
5.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
6.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國家律師資格證書,并具有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5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7.年齡在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北京市戶口。
待遇:
1.享受同級副職待遇。
2.試用期1年。
二、法規部法律事務崗
招聘人數:1名
招聘單位: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招聘范圍:社會公開招聘
崗位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的方針、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及領導的指示精神。
2.負責組織或參加仲裁和法律訴訟,接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企業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應訴。
3.負責參與建立地鐵公司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做好計劃、檢查、實施、總結上報工作。
4.負責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和法院判例,對公司的對外糾紛和涉外訴訟提供解決的參考意見。
5.負責做好普法工作,做好普法工作的計劃、人員安排、普法工作總結、上報等工作。
6.負責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招聘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符合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工作經驗,熟知國家法律法規,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高尚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管理協調能力、組織執行能力、創新工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民主作風和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品行端正,忠誠企業,甘于奉獻,能夠承受較大工作壓力。
4. 能夠堅持依法辦事,正確行使權力,遵守黨紀國法,做到清正廉潔。無任何不良記錄。
5.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
6.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國家律師資格證書。3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北京市戶口。
待遇:
試用期半年。
三、法規部經濟合同崗
招聘崗位:法規部經濟合同崗
招聘人數:1名
招聘單位: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招聘范圍:社會公開招聘
崗位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的方針、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部署及領導的指示精神。
2.在部長領導下,按照國家經濟合同法規、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負責擬訂公司具體經濟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在上級批準后組織執行。
3.負責參與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企業重大決策、重大投資、合作等項目。
4.負責對外簽訂重大經濟合同的起草準備、參與談判和初審工作,嚴格掌握簽約標準和程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負責參與建立地鐵公司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做好計劃、檢查、實施、總結上報工作。
6.負責對公司內部提出適用的經濟合同文本和實施方案,并負責培訓相關基層人員。
7.負責追蹤各單位合同履約完成情況,匯總公司合同執行總體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報告和統計報表,并就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建議。
8.負責對非法人的二級單位做好授權委托工作并進行監督。
9.負責處理經濟合同糾紛以及合同糾紛的分析工作。
10.負責做好公司經濟合同的登記歸檔工作,建立合同臺帳管理。
11.負責參與建立地鐵公司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做好計劃、檢查、實施、總結上報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招聘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符合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工作經驗,熟知國家法律法規,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高尚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管理協調能力、組織執行能力、創新工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民主作風和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品行端正,忠誠企業,甘于奉獻,能夠承受較大工作壓力。
4. 能夠堅持依法辦事,正確行使權力,遵守黨紀國法,做到清正廉潔。無任何不良記錄。
5.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
6.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國家律師資格證書。3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北京市戶口。
待遇:
試用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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