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關于慰問困難黨員的暫行辦法
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關于慰問困難黨員的暫行辦法

文章來源:國資委(wei)直(zhi)屬機關黨委(wei) 發布時(shi)間(jian):2009-09-08
為體現黨組織對困難黨員的關懷,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決定對困難黨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走訪慰問,給予適當經濟補助,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慰問范圍
1.委機關各直屬黨總支(黨支部)中的困難黨員;直屬單位、直管協會、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專職黨務干部中困難的黨員。
2.委機關、直屬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中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經濟困難的老黨員。
二、慰問條件
慰問黨員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黨員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疑難病癥,確需高額費用,個人負擔部分較重,造成生活困難的;
2.黨員的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長期患病,家庭經濟負擔極為沉重的;
3.本年度黨員本人和家庭發生突發性意外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
4.本年度黨員直系親屬病故的;
5.家庭人均收入較低,生活困難的老黨員。
三、慰問金額
慰問金額根據實際困難情況確定。一般為500-1000元。確因特殊情況,慰問金額超過1000元的,由直屬機關黨委書記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四、慰問方式
1.委機關各直屬黨總支(黨支部)中的困難黨員,直屬單位、直管協會、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專職黨務干部中困難的黨員由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慰問。
2.機關服務管理局、直屬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黨委,負責對所屬基層困難黨員的慰問工作。
3.集中慰問活動一般安排在每年“七一”期間,也可結合重大節日進行;特殊情況隨時慰問。
4.各部門、各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經常體察黨員的生活狀況,及時發現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把黨的溫暖送到困難黨員的心中。
五、資金來源
直屬機關黨委每年將從黨費、上級組織下撥和其它籌措資金中提取一定數量的慰問金用于困難黨員和老黨員的慰問工作。
各部門、各單(dan)位黨組(zu)織要(yao)將(jiang)慰問的(de)有關情況及(ji)時報直(zhi)屬機關黨委組(zu)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