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鋼集團強化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范經營行為
萊鋼集團強化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范經營行為

文章來(lai)源:山東(dong)國資(zi)委 發(fa)布(bu)時間(jian):2008-10-09
一是對機械制造公司原董事長、經理進行離任審計,審計資金總額3.91億元,提高經濟效益478.76萬元。
二(er)是(shi)完成山東萊(lai)鋼建設公司原(yuan)董事長(chang)、總經(jing)理(li)的(de)離任審計(ji)工作,審計(ji)資金總額36.77億元,提(ti)高(gao)經(jing)濟(ji)效益8450.36萬元。根(gen)據審計(ji)過程中(zhong)發(fa)現的(de)經(jing)營理(li)念(nian)、產(chan)權結構、產(chan)業結構、產(chan)品結構和薪酬分配、財務管理(li)等問題,及時從轉變觀念(nian)、提(ti)高(gao)管理(li)水(shui)平(ping)和提(ti)升效益的(de)角度提(ti)出(chu)審計(ji)建議19條,得到被審計(ji)單位的(de)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