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完善以“職代會”為主渠道的民主管理機制。定期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集體協商和討論通過企業重大事項。深入開展“職代會”星級創建活動,組織職工代表督促抓好提案落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是健全完善困難職工幫扶機制。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送溫暖活動,建立領導干部結對幫扶、重大節日走訪慰問和困難職工檔案管理等制度,成立困難職工援助中心,按時發放特困職工低保金。今年共發放各類救助金、慰問金、低保金等136萬余元。
三是健全完善勞動法律監督和勞動爭議調解運行機制。成立專業組,深入調研,及時了解、掌握企業實施衰老礦井關閉破產、主輔分離和移交企業辦社會職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做好解惑釋疑和矛盾調處工作。
四是健全完善群眾性安全督查、協管機制。充分發揮群眾組織的作用,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檢查活動,為實現安全生產奠定了堅實的群眾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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