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國家交通運輸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聯合發出《關于南通港洋口港總體規劃的批復》(交規劃發(2008)547號)的文件,批準南通港洋口港區總體規劃,這是洋口港開發建設史上第一次由國家層面出臺的指導洋口港區建設、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線資源的綱領性文件,確立了洋口港國家層面的法定地位。
該批文確立了洋口港區的功能地位。洋口港區主要為臨港工業開發服務,以能源、原材料、液體化工品和雜貨運輸為主。批復同意洋口港區劃分為長沙作業區和環港作業區,其中長沙作業區劃分為西太陽沙碼頭區和金牛島碼頭區;同意港區水陸域規劃布置,以及航道、錨地、到港船型的分析和預測,作業區后方集疏運通道規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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