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至27日,遼寧朝陽市產權交易市場主任帶隊一行三人赴北京、天津兩地環交所就排污權交易進行考察學習,考察期間分別與當地產權交易機構負責人和有關業務主管人員進行座談,并對《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的重要意義和排污權交易工作的開展進行了深入的研討和廣泛的交流。
伴隨著改革與發展,環境問題逐漸成為制約經濟又快又好發展的瓶頸之一,目前主要污染物是實施排放總量控制的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SO2),如何解決好企業、效益、環保三者之間關系使企業在科學合理地發展的同時,又能實現環保減排須亟待解決。
作為一種市場經濟手段的排污權交易,可以充分發揮市場對環境資源的有效配置作用,有利于對污染物的宏觀調控,即把節能減排引入市場機制,有了排污權交易政府可以發放和購買排污權來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影響排污權價格,從而控制環境的標準,并能降低企業的成本,提交企業減排的積極性,加快經濟的發展。
通過此次考察學習,我們覺得開展排污權交易,是優化配置環境資源,發展和規范市場經濟條件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的一項創新,對促進本地區招商引資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具有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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