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安全生產年”,是我國建國六十周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計劃和應對金融危機的關鍵年,圍繞“安全生產年”活動,山西省政府下發通知,全面部署了全省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去年9月份開展的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工作,由省煤炭工業局、山西煤監局牽頭,抽調國有重點煤礦的專家共160余人組成十個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督查組,對全省煤礦進行安全專項省級督查。
為深刻吸取山西焦煤集團屯蘭“2·22”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訓,省政府重點部署了國有重點煤礦和地方骨干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從今年3月1日至2010年2月底,在全省國有重點煤礦和地方骨干煤礦開展為期一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明確了十個方面的重點整治內容,特別將各國有重點煤礦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安全生產系統等領導及煤礦黨委書記、礦長、安全系統等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的落實和礦井是否真正實現雙回路供電以及各煤礦通風區隊長兼任礦長助理是否落實等作為重點內容。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