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可再生能源法》,大力促進風電等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提供能源保障。2010年4月16日上午,福建投資集團下屬單位福建中閩能源公司與湘電風能有限公司在福清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
根據協議,雙方愿意發揮各自優勢,在風電及太陽能等新能源領域開展密切合作。雙方均知悉新能源開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戰略意義,同意將對方視為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雙方同意在其風電項目設備選擇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湘電風能有限公司提供的風力發電機組;將以最優惠的價格和條件參與競標,向福建中閩能源公司提供先進、優質的風力發電機組,并根據需要協助福建中閩能源公司開展風電項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風機的機位選址、基礎概念設計等。
福建中閩能源公司同意在條件具備時,經有權部門批準,與對方共同開發海上風電場,全力配合推進風機設備研發與技術支持。
雙方承諾,盡快在福建中閩能源公司取得開發特許權的風電場內,經有權部門批準,由湘電風能有限公司安裝1臺5MW永磁直驅陸上風電機組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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