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dong)國(guo)資(zi)網 發布時間:2006-06-02
山東國資委加強省管企業投資管理
近日山東省國資委研究制定了《山東省省管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企業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報送年度投資計劃。省國資委對國有獨資公司、企業主業內單項投資達到企業凈資產10%以上或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及非主業項目實行核準管理,對其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限制非投資類企業在二級市場從事期貨投資、證券投資等金融投資。企業分季度報送投資完成情況,編報年度投資分析報告。企業投資發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書面報告省國資委。企業要建立健全投資風險控制、科學民主決策、重大責任追究等各項投資管理制度。省國資委對重大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致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