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吳中區建立國有公司目標責任考核制度
蘇州吳中區建立國有公司目標責任考核制度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zi)委 發(fa)布時間:2007-03-03
蘇州吳中區建立國有公司目標責任考核制度
日前,蘇州市吳中區國資辦、總監辦依照《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和區政府授權,對區工業資產經營公司、城投公司、國裕資產經營公司、旅游發展公司等四大國有獨資公司建立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主要內容為:
l、經濟指標,包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及國有資產轉讓收入、租賃收入和投資收入。
2、任務指標,根據每個公司的具體情況,細化指標內容。
3、特殊指標,包括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黨風廉政考核、國有資產監管政策的執行以及收益上繳任務等方面。對于考核指標中經濟指標的完成值以經政府審計或中介機構審計并經考核方審核后的完整的合并會計報表為準。該考核辦法充分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調動了公司干部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也為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把好關、守好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