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國資委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國資委有關政策精神,采取行之有效的辦法加強資產評估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其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規范工作 市國資委在2005年初剛成立,就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文件,制定了《黃石市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暫行規則》和《黃石市社會中介機構承辦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業務的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各出資企業和有關社會中介機構,要求遵照執行。2007年,根據實際工作發展需要,又及時對《黃石市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暫行規則》作出修訂,制定下發了《黃石市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黃石市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規則》,2008年初轉發了省國資委《湖北省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結果公示試行辦法》,促進資產評估工作緊跟實際工作需要和新形勢的發展,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加完善。
二、依規操作,嚴格把關 對企業的資產評估從委托、評估直至評估報告的出臺、備案或核準等一系列程序進行全程嚴格把關。在實際工作中,嚴格按照制度執行,重點強化評估工作合法合規及程序到位等方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通過有效措施對資產評估工作進行嚴格監督檢查,切實保護國有資產合法權益。
1、嚴格資產評估委托。凡涉及企業國有資產評估事項必須由企業或者主管部門向市國資委申請,由市國資委依規從備選庫中隨機選擇中介機構,市國資委、企業和中介機構三方簽訂《資產評估委托約定書》。
2、審計、評估相互制衡。按照相關文件精神,不得聘請同一中介機構就同一經濟行為開展財務審計與資產評估,不得聘請參與該企業上一次資產評估的中介機構和注冊資產評估師等,并采取監督、舉報和警告等行之有效的監管辦法,一定程度上遏止了中介機構在審計、評估工作中互相串通和偷工減料等行為。
3、完善評估報告審核。凡由市國資委委托的評估項目,評估報告必須報經市國資委審核,啟用國務院國資委下發的最新《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表》和《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以及《企業資產評估結果公示表》,評估結果必須在企業公示一周,形成了主管部門、職工、工會、紀檢監察部門及其他知情人員等多部門、多層次、多環節的監督體系網,沒有異議才能出正式報告,并報市國資委核準或備案,公開、公正、透明。
4、嚴格監督,嚴厲懲處。一是對于未按規范程序進行資產評估的行為喊停,并責令整改;二是對于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進行審核,發現問題及時與中介機構溝通,進行整改;三是對于違規的中介機構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警告、將不良記錄備案、取消承辦企業國有資產的資產評估資格等處罰。對于未按規范程序進行資產評估的行為喊停,并責令整改;對于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進行審核,發現問題及時與中介機構溝通,進行整改;對于違規的中介機構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警告、將不良記錄備案、取消承辦企業國有資產評估資格等處罰。一家出資企業的下屬企業改制,因資產評估結果公示期間職工有異議,到市國資委反映問題。市國資委馬上責成企業紀檢和財務部門以及中介機構相關責任人,會同市國資委紀檢部門人員和職工見面,面對面溝通,逐項核實,弄清實情,解決問題,積極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加強檢查,鞏固基礎 主要是加強企業國有資產審計、評估工作的監管,建立自查與檢查相結合的檢查制度。市國資委每年組織從事企業國有資產審計、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對一年來的執業情況進行自查,在此基礎上,對其資質、審計和評估執業人員、工作規程、審核制度等事項以及國有資產執業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另外,市國資委會同監察局、財政局、房產局、國土局、工商局等部門對該市上一年度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工作進行全面大檢查,重點檢查資產評估、產權轉讓等事項。這些工作都為規范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工作夯實了更加良好的基礎。
黃石市國資委的資產評估管理工作卓有成效。截止2008年6月底,共辦理資產評估核準和備案項目74項,評估前資產總額793518萬元,凈資產314298.22萬元;評估后資產總額855605.92萬元,增值率7.82%,凈資產367466.94萬元,增值率16.61%。同時,由于對資產評估管理政策法規執行到位,評估工作監管嚴格,評估報告審核嚴謹,截止目前,市國資委評估審核共調增國有資產1.4億元左右,有效地防止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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