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投融資平臺建設,逐步建立科學、規范、有效的投融資運作管理體制,日前,鹽城市國資委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投融資平臺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在剛剛召開的全市投資工作會議上印發。
《意見》從投融資平臺的項目計劃與資金預算管理、健全償債和風險防范機制、加強融資擔保和抵押管理、建立考核獎懲制度等方面,著力規范投融資平臺建設,防范債務風險,防止國有資產損失和流失。
《意見》明確了市屬11個投融資平臺的職能定位,要求各投融資平臺按照市場化原則運作政府注入的國有資產,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求平衡,依法承擔經濟和民事責任。
《意見》還規定,各投融資平臺應于每年3月底前,與市國資委簽訂以完成政府投融資計劃、目標任務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為主要內容的經營業績合同。年終,由市國資委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確定企業負責人年薪或給予獎懲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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