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4日,遼寧省國資委、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在沈陽聯合舉辦國有企業破產重整研討會。會議主要內容是,以企業破產法為準繩和工具,研究探討把企業重整法律制度引入陷入困境中的企業,實現企業資源的重新配置,獲得重整和重生。省法院、各市國資委、各市中級法院、省屬企業從事破產改制工作主管領導和負責同志共80余人參加會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教授、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鄭志斌律師,圍繞企業破產重整這個題目,分別就企業破產重整的理論和實務做了深入淺出的介紹。并就大家提出的問題做了詳細的解答。
遼寧省國資委副主任秦光健就今后如何做好企業破產重整工作做了重要講話,強調破產重整是困境企業按照企業破產法關于企業重整的法律制度,綜合考慮多個方面的利益關系,實現企業資源的重新配置,目的是使企業從困境中解脫出來得以重生。兩位專家具有既有理論,又有案例的精彩講座,對與會的同志受益匪淺。這次研討會將會對遼寧困境企業的重整和重生產生積極的指導作用。光健副主任還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要求2010年全省地方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項目(包括市屬企業和中央下放企業)實施操作必須全部終結法律程序;沒有進入法律程序的破產項目上半年進入程序;沒有終結法律程序的破產項目10月底前終結法律程序;需要進行實施操作掃尾工作的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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