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國有資產收益收繳力度,使國有資產收益在非稅收入中的比重穩步增加。
二是加大對改制破產企業終結和改制企業的審計力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嚴格按照《會計法》、《破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對改制企業、破產企業進行收支審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防止在企業改制和企業破產工作中造成新的國有資產流失,防止企業出現新的不穩定。
三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對國有企業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為滕州市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創造條件,對于企業管理的薄弱環節,如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企業隨意處置資產、隨意對外資產投資、擔保以及流動資金第三產業無償占用、財務基礎管理薄弱等問題督促認真整改,完善企業基礎管理。
四是精心匯錄,扎實做好國有出資企業會計報表工作。滕州市國資局每月定期匯錄國有出資企業會計報表,全面、及時掌握國有出資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為滕州市國資局作為出資人應如何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監督管理提供可靠的參考依據。
五是不斷加強業務、政策學習,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結合機關作風建設加強業務、政策學習,特別是國有資產體制改革方面的政策、方針,分別對上級各部門頒布的文件和滕州市委、市府制定的文件,按照學習制度進行梳理、學習,掌握其精髓,領會其要領。加大《企業國有資產法》的學習和宣傳,進一步加強機關八項制度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強化機關工作作風建設,進一步鞏固黨的先進性學習成果,全面完成學習任務。
六是創新監管方式。繼續貫徹落實《企業國有資產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若干意見》,嚴格依法行權履職,修訂完善強化各類監管的相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一步完善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貫徹落實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建立企業績效評價制度。加強產權轉讓管理,確保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并努力實現價值最大化。完善企業法人治理機構,落實監事會當期監督制度,加強對企業重大決策和重要經營管理活動的實時動態監督。進一步完善財務動態監測體系,加強財務預決算管理和重大財務事項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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