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2010年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遵循七項原則
威海2010年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遵循七項原則

文章來源:山東(dong)國資委 發布(bu)時間:2012-07-14
一是可持續發展原則。鼓勵企業加大投資力度,優化產業結構,整合社會資源,合力發展,退出對與主業無關,不利于長遠發展的企業。
二是可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原則。競爭性企業注重效益、成長性,公益性企業關注民生和成本費用的節約,企業發展確保資產質量的安全,兼顧出資人、社會和職工集體三方利益,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三是可對標原則。按照“橫向與同行業水平對標,縱向與歷史最好水平對標,周圍與共同參與考核企業的平均發展水平對標”的原則,確定考核指標的目標值。
四是可量化原則。納入考核的各項指標,內容應明確,考核信息數據易獲得、具有權威性,考核標準可量化、可操作。
五是可比性原則。在考核年度中出現政策變動、企業內部無法抗拒的成本上升而產品價格受政府約束的,在確定目標值時,應作同口徑調整,使考核在同口徑基礎上具有可比性。
六是可評價原則。業績考核既有數據定量指標,又有工作定性評價指標。包括社會服務評價,也包含出資人工作評價。
七是可追(zhui)溯原則。考(kao)(kao)核業績應真實可靠,對于(yu)在決算審計、專項稽核以及(ji)其他(ta)相關監督檢(jian)查中,發現有關虛假影響(xiang)到考(kao)(kao)核指(zhi)標的,及(ji)時調整考(kao)(kao)核結果(guo)并扣減績效年(nian)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