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國資委機關機構改革工作全面啟動
廈門國資委機關機構改革工作全面啟動

文章來源:廈(sha)門國資(zi)委 發布時間:2013-05-21
5月17日下午,廈門市國資委召開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大會,部署機關機構改革工作。這次機構改革與2005年國資委的“三定”方案相比較,主要變化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一是增加了部分職責:1、負責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應急管理、自主創新、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職責;2、依法承擔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和執行有關工作;3、加強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的管理,負責向所監管企業選派外部董事;4、參與推進和協調對央企的招商和項目對接工作。
二是明確需要加強的職責:1、加強國有資產經營財務監督、風險控制和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責;2、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所監管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3、加強區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的指導監督。
三是界定了國資委和國資監管工委的主要職責:廈門市國資委的主要職責共有12個方面,國資監管工委的主要職責有7個方面。
四是增加了內設機構數:根據新的“三定”方案,廈門市國資委內設機構增加了董(監)事會工作處。廈門市國資委(廈門市委國資監管工委)設9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政策法規與綜合處、財務統計與業績考核處、產權管理處、企業發展改革處、稽查監督處、董(監)事會工作處、宣傳教育與群團工作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紀檢、監察作為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沒有列入本單位“三定”方案,由市里另行下文規定。
會上,林(lin)杰主任作(zuo)(zuo)(zuo)了(le)重(zhong)要講話,強調了(le)四(si)點(dian)意(yi)見:第(di)(di)一、統(tong)一思想認(ren)識,積極配合做好(hao)“三(san)(san)定”工(gong)(gong)(gong)作(zuo)(zuo)(zuo);第(di)(di)二、嚴肅組(zu)織紀律,認(ren)真做好(hao)交接(jie)工(gong)(gong)(gong)作(zuo)(zuo)(zuo);第(di)(di)三(san)(san)、統(tong)籌抓(zhua)好(hao)工(gong)(gong)(gong)作(zuo)(zuo)(zuo),盡快進入(ru)角(jiao)色;第(di)(di)四(si)、加(jia)強團(tuan)結協作(zuo)(zuo)(zuo),創造(zao)凝心(xin)聚力的氛(fen)圍。會議由市委(wei)國資監(jian)管工(gong)(gong)(gong)委(wei)書記黃(huang)燕添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