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lai)源:中(zhong)國華電集團(tuan)公司 發布時間:2009-01-07
2008年1月3日,中國華電集團公(gong)司(si)與(yu)河南(nan)省洛陽(yang)市人(ren)民政府在(zai)(zai)洛陽(yang)市簽署了合作(zuo)開發(fa)核電項目框架協(xie)議,華電集團黨組成員、副總經(jing)理程(cheng)念高與(yu)洛陽(yang)市市長(chang)郭洪昌分別代表雙(shuang)方在(zai)(zai)協(xie)議書上(shang)簽字(zi)。
程念高在(zai)簽字儀(yi)式(shi)上表(biao)示,發(fa)(fa)展(zhan)核電(dian)項(xiang)目(mu)是華(hua)電(dian)集(ji)團積極(ji)響應國(guo)家推進核電(dian)建設、發(fa)(fa)展(zhan)清潔能(neng)源政策的重要舉措,洛陽市作為我(wo)國(guo)中(zhong)部(bu)地區的經濟強市,電(dian)力需求增長迅(xun)速,具備建設核電(dian)項(xiang)目(mu)的優良廠(chang)址資(zi)源,希望(wang)雙(shuang)方強強聯(lian)手,積極(ji)努力推進項(xiang)目(mu)前期工(gong)作,爭取早日開工(gong)建設。
河南省委常委、洛陽市委書記連維良在致辭中表示,洛陽市選擇華電集團作為開發核電項目的合作伙伴,是基于河南省與華電集團有著很好的合作歷史以及華電集團高效、務實的工作作風。洛陽市委、市政府將大力支持、積極配合核電項目的建設和發展,促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