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zhong)國(guo)國(guo)電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9-10-17
近日,國電龍源電力集團公司與和田地區行政公署簽署了和田地區太陽能開發利用項目協議書。按照協議書約定,龍源集團將在“十一五”期間,在和田地區開發建設太陽能項目20兆瓦,“十二五”期間繼續開發30兆瓦。和田地區政府協調提供項目建設用地,并確保項目享受當地最優惠的招商引資政策。9月18日,龍源電力集團公司與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簽署了10兆瓦太陽能光伏電站開發建設投資協議。
2007年11月22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大型并網光伏示范電站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龍源集團迅速做出反應,2008年初在新疆、內蒙等省份開展前期準備工作,編制了預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專家評審后報送當地政府。
在地方政府的(de)(de)大力(li)支持下,龍源集團已委托編制(zhi)完成(cheng)了(le)和(he)田10兆瓦太陽能(neng)光伏示范電(dian)站項(xiang)目(mu)(mu)預可研報(bao)(bao)告(gao),取得相關(guan)支持性文件后上(shang)報(bao)(bao)新(xin)疆自治區發改委,并(bing)將轉報(bao)(bao)國家發改委申請立(li)項(xiang)。項(xiang)目(mu)(mu)計劃總投資(zi)51493萬元,計劃于(yu)2009年開工建設,當年建成(cheng)投產發電(dian)。項(xiang)目(mu)(mu)建成(cheng)后,每年上(shang)網(wang)電(dian)量約1500萬千瓦時,可部分緩解(jie)和(he)田地區的(de)(de)電(dian)力(li)供應(ying)緊張(zhang)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