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收益管(guan)理局(ju) 發布時間(jian):2018-04-25
各中央企業: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資發改組〔2014〕9號)、《關于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資〔2015〕69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財資〔2017〕7號),現就做好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以(yi)下(xia)(xia)簡稱棚改)配套設(she)施(shi)建設(she)國有(you)(you)資本經(jing)營預算申報工(gong)作(zuo)的有(you)(you)關事項通(tong)知如下(xia)(xia):
一、申報條件和范圍
(一)申報范圍。承擔棚改任務的獨立工礦區、三線地區、資源枯竭型城市中央企業或2016年虧損中央企業。
(二)申報條件。所申報的棚改項目需納入2017年地方棚改計劃。已納入2014-2016年地方棚改計劃,或納入2014年之前地方棚改計劃但截至2016年1月1日尚未完工(gong),且在以(yi)(yi)前年(nian)度未進行(xing)(xing)申報(bao)的棚改項(xiang)目(mu),可(ke)進行(xing)(xing)補報(bao)。以(yi)(yi)前年(nian)度已獲得國(guo)有資本(ben)經營預(yu)算補助的棚改項(xiang)目(mu)不得重復申報(bao)。
二、報告內容
(一)申報報告。報告名稱為《XX公司關于2017年困難(nan)中央企(qi)業(ye)棚(peng)戶區改造(zao)配(pei)套設(she)(she)(she)施建(jian)設(she)(she)(she)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申報(bao)的(de)報(bao)告》。內(nei)容(rong)包括:企(qi)業(ye)棚(peng)改工作的(de)整體(ti)情(qing)(qing)況;每個申報(bao)項目(mu)納入當地棚(peng)改計劃情(qing)(qing)況、獲得(de)其他政府補助情(qing)(qing)況和(he)企(qi)業(ye)承擔配(pei)套設(she)(she)(she)施費用(yong)情(qing)(qing)況,項目(mu)改造(zao)工作進展,以及(ji)集團(tuan)初審情(qing)(qing)況。
(二)申報報表。2017年(nian)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國有資(zi)(zi)本經營預算補助(zhu)申(shen)報表(見附件),請到國資(zi)(zi)委網站(zhan)資(zi)(zi)本運(yun)營與收益管理(li)局子(zi)站(zhan)下(xia)載(zai)該報表電子(zi)版。
(三)相關證明材料(liao)。
1.地方棚改計(ji)劃文件。
2.申報2014年之前(qian)地方(fang)棚(peng)改計劃且未完工(gong)項目的,須提供當地人民政(zheng)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未完工(gong)證明。
3.以虧損企業進(jin)行申(shen)報(bao)的,須提供上(shang)年(nian)單(dan)戶審計報(bao)告。
4.以三線(xian)地區和(he)獨(du)立工礦區進(jin)行申報,但是在改造計劃中未明(ming)確屬于三線(xian)地區和(he)獨(du)立工礦區的(de),須(xu)提供(gong)當(dang)地人民(min)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de)相關證明(ming)。
5.其他證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yi))各(ge)中央企(qi)業要高度重(zhong)視,認真組(zu)織所(suo)屬企(qi)業申(shen)報(bao),嚴(yan)格(ge)審(shen)核把關(guan),確保申(shen)報(bao)內容真實、準確。
(二)各中央企業以集團總部為單位,于5月31日前將申報報告、報表和相關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并附WORD、EXCEL和(he)PDF蓋(gai)章掃描電子版)報送國資委(wei)(資本(ben)運營(ying)與收益管理(li)局)。
附件: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申報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2017年(nian)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