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紀委召開制訂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試點企業座談會
國資委紀委召開制訂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試點企業座談會

發布時(shi)間:2011-05-14
2010年4月29日下午,國資委紀委召開制訂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試點企業座談會。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公司、中國鋁業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等六家企業的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參加座談會。國資委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邵春保對制訂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工作作出部署。
2009年7月,國資委紀委根據企業所在行業、規模、人員構成等幾項原則,挑選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等六家企業試點制訂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六家試點企業黨組高度重視本項工作,要求紀委監察、財務、審計、法律、安全生產、人事、工會等有關部門參與制訂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工作。制訂工作于2009年12月基本完成,進入試行階段。試行近半年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座談中,試點企業談到的經驗主要有:(1)制訂處理規定必須合法合規。在制訂環節,試點企業由紀檢監察機構牽頭,各相關部門積極參與,并注重廣泛征求職工意見,收到修改意見和建議數百條。在頒布環節,企業基本都由黨組審議后,由職代會通過后頒布實行。(2)處理規定內容必須與《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上位法及有關部門規章銜接。涉及職工違紀違規處理的規章制度較多,試點企業在制定本企業的處理規定時在參照、轉化適用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同時,也注意與企業原有的相關規定銜接,保證了企業內部規定的延續性。(3)工作推進中必須謹慎。處理規定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企業一般都找了數個不同特點的二級單位進行處理規定的試點工作,有針對性的總結經驗。
試點企業談到的問題主要有:(1)制定工作缺乏上位法的指導。2008年國務院廢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以后,企業對違紀違規的處理沒有直接的法律依據,目前能參照的只有《公司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中的一些原則性條文。如何處理好維護企業管理秩序與職工合法權益關系需要認真研究。(2)試點企業制訂的規定在試行中存在與其他規章制度的交叉矛盾問題,如何與其他規章制度銜接、轉化適用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3)中央企業規模較大,人員構成復雜、身份多樣,包括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合同工、勞務派遣工等。在制訂違紀違規處理規定的時候應厘清適用范圍。(4)自由裁量權的把握問題,這主要涉及到處理標準統一和認定事實統一兩個層面的問題。自由裁量權的規范問題是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能否有效執行、維護企業管理秩序的一個重要問題。
試點企業也提出,希望國資委制訂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在中央企業范圍內統一標準。
邵春保(bao)副書記(ji)在認(ren)真(zhen)聽取(qu)大家的(de)發言(yan)后,首先對各試(shi)(shi)(shi)點(dian)企業(ye)的(de)工(gong)作(zuo)給予高度評(ping)價,并(bing)表示要認(ren)真(zhen)總結企業(ye)的(de)經驗(yan),盡(jin)快(kuai)向中紀(ji)委(wei)(wei)(wei)有(you)關部門(men)匯報,力(li)爭盡(jin)早制訂(ding)一(yi)個指導性文件。他對制訂(ding)違(wei)紀(ji)違(wei)規處(chu)理規定工(gong)作(zuo)又做出了(le)部署,一(yi)是(shi)六家試(shi)(shi)(shi)點(dian)企業(ye)繼續(xu)推進試(shi)(shi)(shi)點(dian)工(gong)作(zuo),并(bing)且總結經驗(yan)與不足,注意(yi)收(shou)集(ji)各方面意(yi)見(jian),落實公開、透明的(de)制訂(ding)原則。二是(shi)國資委(wei)(wei)(wei)紀(ji)委(wei)(wei)(wei)將到各試(shi)(shi)(shi)點(dian)企業(ye)考察試(shi)(shi)(shi)點(dian)情況,進一(yi)步聽取(qu)意(yi)見(jian)和建議。三是(shi)國資委(wei)(wei)(wei)紀(ji)委(wei)(wei)(wei)將成立(li)制訂(ding)違(wei)紀(ji)違(wei)規處(chu)理規定工(gong)作(zuo)小(xiao)組,根據(ju)實際吸收(shou)六家試(shi)(shi)(shi)點(dian)企業(ye)的(de)相關人員參加。同時,積極把試(shi)(shi)(shi)點(dian)經驗(yan)推廣到所有(you)的(de)中央企業(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