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9年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采集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09年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采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wei)規劃發(fa)展局 發(fa)布(bu)時間:2010-09-02
規劃函[2009]66號(hao)
各有關中央企業:
2006年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全國總工會聯合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以來,創新型(試點)企業中的中央企業創新能力不斷提高,試點工作取得明顯進展,并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應。為及時了解各創新型(試點)企業發展動態,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創新型企業的支持,為創新型企業動態調整提供信息支撐,經三部委共同協商,決定建立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采集制度,并從今年開始開展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采集工作。現將2009年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采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圍
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采集(以下簡稱信息采集)范圍為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等三部門選擇確定的創新型試點企業和創新型企業(中央企業中的創新型(試點)企業名單參見中央企業技術創新信息平臺)。由于今年是建立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采集制度后首次采集企業信息,為全面掌握企業開展試點工作以來的發展態勢,對各批次創新型(試點)企業確定了不同的信息報告期,其中2006年確定參加第一批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的企業需要填報2006年、2007年、2008年數據,2008年確定參加第二批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的企業需要填報2007年、2008年數據,2009年確定參加第三批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的企業需要填報2008年數據。
二、信息采集內容
信息采集內容以考察企業發展對技術創新的依存程度為核心,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企業經營活動、企業創新活動及組織、企業創新績效等(見附件1)。
三、信息采集組織實施及采集方式
1. 信息采集工作的總體組織實施由科技部政策法規司牽頭。
2.中央企業中創新型(試點)企業的信息采集工作由國務院國資委規劃發展局負責組織。具體要求如下:
(1)信息采集采取“網絡+紙質報送”方式進行。各有關中央企業需登錄創新型企業建設服務網信息上報系統(網址://168.160.193.22)在線填報企業信息(帳號及密碼見附件4),填報中可參考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上報表模板(見附件1)。完成網絡報送后,由系統生成word文檔,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分別將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郵寄至國務院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和科技部信息中心。信息上報截止時間為2009年9月22日,以紙質材料送達時間為準。
(2)對不宜通過網絡上報信息的中央企業,須經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同意后,采用“紙質報送”方式進行。企業將加蓋公章的“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上報表”及電子版光盤(一式兩份),分別報送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和科技部信息中心。
(3)各有關中央企業應指定一名本企業信息采集工作聯系人,并將聯系人回執(見附件3)報國資委規劃發展局。
3. 對信息采集相關具體工作及有關技術問題由科技部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今后,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將根據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采集制度,指導各有關中央企業開展信息上報工作。各企業信息采集工作中的意見和建議可隨時與國資委規劃發展局科技處聯系。
聯系方式:
國資委規劃發展局聯系人 方 磊
電話:010-63193490
科技部信息中心聯系人 陳 原
電話:010-58884941
科技部政策法規司聯系人 湯富強
電話:010-58881762
附件:1.創新型(試點)企業信息上報表(biao)(模板)
2.創新型(試(shi)點(dian))企業信息上報工作要求(qiu)
3.創新型(試點(dian))企業(ye)信(xin)息采集工(gong)作聯系人回執
4.創(chuang)新型(試點)企(qi)業登陸采集(ji)系統帳(zhang)號及密碼(略)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