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中央企業技術能手審核工作程序》的函
關于印發《中央企業技術能手審核工作程序》的函

文章(zhang)來源:國資委群眾工作局 發布時(shi)間:2010-03-24
各中央企業:
為做好中(zhong)央(yang)(yang)企(qi)業(ye)技術(shu)能手(shou)榮譽稱號申(shen)報審核(he)工(gong)(gong)作,根據《中(zhong)央(yang)(yang)企(qi)業(ye)職工(gong)(gong)技能競賽管理辦法》,經(jing)委領(ling)導同意,現將《中(zhong)央(yang)(yang)企(qi)業(ye)技術(shu)能手(shou)審核(he)工(gong)(gong)作程序(xu)》印發給你(ni)們,特此(ci)函告。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中央企業技術能手審核工作程序
一、審核依據
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職工技能競賽管理辦法》(國資發群工[2008]166號)。
二、審核對象和獎勵名額
在國資委備案的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舉辦的職工技能競賽。
1、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有關部委同意授予第1名(或若干名)全國或行業技術能手榮譽稱號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競賽,國資委同時授予各工種決賽第2至5名(或全國及行業技術能手之后的4名)獲獎選手“中央企業技術能手”榮譽稱號。
2、中央企業主辦的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大型骨干企業的技術含量高、企業亟需高技能人才的關鍵崗位和特有工種的集團公司競賽,國資委授予各工種決賽第1至3名獲獎選手“中央企業技術能手”榮譽稱號。
3、在國際技能競賽中獲獎的選手,經國資委審核,可授予“中央企業技術能手”榮譽稱號。
三、審核內容和程序
國資委群工局負責審核工作。
1、審核中央企業職工技能競賽備案表、競賽工種情況說明和實施方案是否符合《中央企業職工技能競賽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獲獎選手是否符合中央企業技術能手獎勵條件。
2、國資委群工局在收到企業申請函一周內提出審核意見。
四、申報內容和時間
各中央企業原則上應在上年底或本年初向國資委群工局報送中央企業職工技能競賽備案表。在競賽結束兩周內向國資委群工局報送中央企業技術能手申報表。
五、咨詢電話
國資委群工局 010-63193032
附:1、中央企業職工技能競賽備案表
2、中央企業技術能手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