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的通知》的通知
關于轉發《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來源:政策法(fa)規(gui)局 發布時(shi)間(jian):2014-05-30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普法辦發[2013]2號
關于轉發《中(zhong)央宣傳部 司(si)法部 全(quan)國普法辦(ban)
關于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
檢查督導(dao)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資委普法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普法辦,各計劃單列市國資委普法辦:
2011年以來,各地國資委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在普及法律常識、提高干部隊伍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促進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為了落實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和全國普法辦關于“六五”中期檢查督導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各地方國資委“六五”普法工作深入開展,現將《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單位的“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工作。
在落實《通知》要求過程中,各地方國資委要按照《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在國資委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提出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原則和主要任務,密切結合本單位實際,重點檢查組織領導和機構建設情況、本單位“六五”普法規劃制訂和落實情況以及領導干部學法、普法經費保障、普法考核評價機制等普法工作制度建立運行情況。各地方國資委普法辦要將“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與推動國資委機關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相結合,與推動所出資企業法制建設和企業合規文化建設取得新進展相結合,充分發揮“六五”普法在營造法律文化氛圍,提高全員法律意識上的重要作用。
各單位在檢查督導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總結本單位“六五”普法工作的鮮活經驗和需要下一步注意解決的有關問題。請于7月底之前將本單位“六五”普法中期總結報國資委普法辦。
聯系人:王子巍
聯系電話:(010)63193611
附件:《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的通知》
國(guo)務院國(guo)資委“六五”普法工(gong)作領導小組辦公(gong)室 機關服務管(guan)理局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