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的通知》的通知
關于轉發《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來源:政策法規局 發(fa)布時(shi)間:2014-05-30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普法辦發[2013]1號
關于轉發《中央(yang)宣傳(chuan)部司法部 全國普(pu)法辦(ban)
關(guan)于組織(zhi)開展“六五”普法中期
檢查督導的(de)通知》的(de)通知
各中央企業普法辦公室:
2011年以來,各中央企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有關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在普及法律常識、提高企業領導人員和員工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為了落實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和全國普法辦關于“六五”中期檢查督導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中央企業“六五”普法工作深入開展,現將《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單位的“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工作。
在落實《通知》要求過程中,各中央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在中央企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提出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原則和主要任務,密切結合本單位實際,重點檢查組織領導和機構建設情況、本企業“六五”普法規劃制訂和落實情況、企業法顧問制度建設情況和領導干部學法、普法經費保障、普法考核評價機制等普法工作制度建立運行情況;要將“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與推動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相結合,與推動中央企業開展管理提升活動相結合,與加強中央企業法制建設相結合,推進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順利實現。
各單位在檢查督導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總結本單位“六五”普法工作的鮮活經驗和需要下一步注意解決的有關問題。請于7月底之前將本單位“六五”普法中期總結報國務院國資委普法辦。
聯系人:王子巍
聯系電話:(010)63193611
電子信箱:zonghe-fg@sasac.gov.cn
附件:《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組織開展“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的通知》
國(guo)務(wu)(wu)院(yuan)國(guo)資委“六五”普法工作領導(dao)小組辦公室 機關(guan)服務(wu)(wu)管理(li)局(ju)
2013年5月21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