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發法規[2008]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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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
黨的十六大以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有企業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國務院國資委2004年提出的中央企業法制建設三年目標已如期完成。為總結和鞏固中央企業法制建設成果,表彰先進法律事務機構,研究部署新的法制建設三年目標和任務,切實提高中央企業依法經營決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委定于2008年5月13—14日在北京召開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會議主要內容
(一)國務院國資委黃淑和副主任作重要講話。
(二)部分中央企業介紹法制建設經驗。
(三)表彰中央企業先進法律事務機構。
(四)法律業務培訓。
二、 會議時間
2008年5月13—14日,會期二天。
三、 會議地點
京都信苑飯店。
四、 參會人員
(一)中央企業主管法律事務工作的負責人1名。
(二)中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人1名。
(三)國務院國資委有關廳局負責同志。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法規處(室)負責人1名,列席本次會議。
五、其他事項
(一)會議食宿費用自理。
(二)請會議代表將會議報名表于4月23日前傳真至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
聯系人:劉永壽、劉光宗
電話:(010)63193293、63193343
傳真:(010)63193366
(三)請會議代表提前1天報到。
報到時間: 5月12日全天
報到地點:北京市海淀區什坊院6號蓮花橋畔京都信苑飯店
電話:(010)63901166
附件:
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報名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八(ba)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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